
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且在北京市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与个人补贴(该笔补贴直接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取得同一作业类别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补贴。企业职工在同一年内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补贴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取证补贴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三次。
申领条件及要求
(一)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证件初领日期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含北京市证件和外省市颁发证件)。
2.申请人在申请补贴时,已在北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取证当月(以操作证初领日期为准)属于企业职工并有失业保险缴费记录的。
(二)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最新发布的官方文件(京安监发〔2014〕11号)中规定的作业类别进行申请。
可申请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有限空间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性、符合性审核,以与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系统的证书数据比对结果为准。
申请时间
1、证书初领日期在2019年1月1日——2020年6月31日期间的,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贴申请。
2020年7月1日以后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须在初领日期的3个月内完成补贴申请。
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完成申报的,逾期不已受理。
2、线上申请工作将于2020年3月31日正式启动,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密切关注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或“北京应急”微信公众号,将公布具体申请流程。
其他重要信息
1、凡取得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视同具备相应职业(工种)的五级职业技能水平,可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直接考取更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2、北京市相关政府机构将对申请人以虚假方式骗取个人补贴的行为,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