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业企业,如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或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的,但因业务需要急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可由企业承诺在6月底前补齐,许可机关可予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截止6月30日。
若在6月30日前满足了许可要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顺延三年;若不满足要求的,许可机关予以收回。
办理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如因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或人员数量暂时不满足要求的,可由企业承诺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齐,许可机关可予以办理。若在疫情结束后未按时限要求补齐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将被许可机关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