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上述第1项、第2项、第4项和5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办理流程:
1.学员通过培训机构报名参加特种作业考试;
2.培训机构与考试机构预约考试时间,在考试系统上报考生资料;
3.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在每月11-18号理论,19-25号实操考试;
4.理论与实操考试,考试当天出成绩;
5.(考试当天) 考试机构统计考核成绩,发给培训机构,考试不合格的,由培训机构在1天内通知学员准备补考;
6.培训机构根据考试机构发送的成绩表整理资料,考证电子版资料和复审分别在3个工作日内送到考试机构(考试月月底前,签名登记送资料);
7.考试机构安排人员整理、审核资料,3个工作日内核实好数据(登记整理资料日期,考试月次月1-3号);
8.整理递交人员资料和压缩包发送到行政服务中心,2个工作日内登陆审批系统录入数据(签名登记日期,考试月次月5号前);
9.市局2个工作日内登陆佛山市“一门式政务平台”系统和特种作业IC卡发证系统审核盖章完成,发送压缩包于行政服务中心5个工作日内打证、出证(出证后考试机构签名登记时间,并通知培训机构);
10.考试机构1个工作日内通知培训机构取证(通知日期登记);
11.培训机构3个工作日内取证和递交考证资料,并做好台账签收;
12.考试机构将审批资料递交到市局;
13.培训机构于2个工作日内通知学员领证;
14.考试机构将已经出证资料进行归档(登记时间、责任人、档案号);
15.档案送于市局,完成出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