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1.建筑电工。
2.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
3.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
4.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5.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
6.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
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
8.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9.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焊工(电焊、气焊、切割)。
10.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工(塔式起重机)。
1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工(施工升降机)。
12.桩机操作工。
13.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
14.建筑施工现场内机动车司机。
15.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复审: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 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120学时。
2、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每两年还要进行一次学习、 考核复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还要接受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4、及时组织每年到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到公司指定部门进行培训和复审。
5、每年按规定安排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按计划进行,要有学习考试情况等记录。
从业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
1、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2、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4、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